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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一公司老板发票逃税被刑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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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12-24 20:25:20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8月9日上午,派出所接到一起报案,举报人邓某称其单位采买产品被骗,警方将该案立为合同诈骗案进行侦查。但随着查询深入,办案民警发现事情真相并非邓某所说。8月27日,邓某自首称他其实是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坑,警方遂将该案变更为邓某涉嫌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案。
  本来,今年4月,经谢某和刘某介绍,邓某结识了能帮助“开发票”的郑某及其“上线”何某,从此开端虚开发票抵税的违法活动。
  4月20日,邓某初次“试水”,请郑某帮助开具了100万余元增值税专用发票。发票到手后,他按票面金额的11%付出开票费11.9万元,并于5月分两次持假发票到税务部分申报抵扣税款,共抵扣税款15万元。介绍人刘某则从邓某、郑某处各收了2万元、4万元的“好处费”。
  没想到,到了月底,其中一笔6万余元的假发票被查,邓某被要求补交税款并付出了滞纳金1236.57元。他找郑某退钱,对方不答应,称只能在后续生意中多开票予以补偿。为了弥补上一笔损失,邓某只好一条道走到黑,继续购买假发票。
  吃了亏,却屡撞“南墙”心不死
  这次,邓某约请郑某来汉商谈。6月底,郑某抵达武汉,酒席间谈到现在税务部分对进项开具的票据查验严格,需要将买卖买卖做得实在一些,要有购销合同、资金往来记载,更容易成功。两人谈妥,由邓某拟定购销合同,传真给郑某,郑某盖好公章后寄回;买卖流水则由邓某转账至对方公司账户后,再运用对方公司的网银U盾将金额转出来进行假造。随后,邓某成功抵扣税款14万余元。
  “再试水”成功后,邓某胃口变大。7月31日,他付出郑某、何某开票费18万元,又开具了200余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。开具的假发票还没来得及运用,邓某公司就接到了税务部分的电话,本来是6月报销的发票再次被查获。邓某不得不派管帐补交20余万元税款,他也不敢再运用最近开具的假发票抵税了。
  据悉,今年4月至7月期间,邓某为骗取国家税务抵扣税款,通过中间介绍人谢某、刘某,联系郑某、何某,共计取得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1份,开票金额504万元。他将其中20份发票在国税局进行了抵扣,共抵扣税款29万余元。
  10月28日,该案被移送至武汉江汉区检察院审查逮捕。
  “公司今年以来出项多进项少,我听同行说可以买票抵税,为了多挣钱,即便知道买票违法,我仍是挑选了做这件事。”笔录时,邓某痛悔道,“我本来打算等赚了钱再跟公司的人说,谁知道亏大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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